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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暗戀,開宗明義就是:在不讓當事人知道的狀況下暗中偷偷喜歡對方。

  本人在愛情這條路上雖然不算情史豐富、情路坎坷,但對於「暗戀」這件事卻頗有一些心得。15歲時暗戀學長兩年,除此之外我都十分享受被別人暗戀的滋味。
  暗戀這件事說來容易,做來卻十分困難。根據我本人的經驗和幾十年來的明查暗訪,總結出以下幾點:
  第一條,也是最重要的一條,沒有這一條便沒有暗戀的發生,那就是「對象」。對象嘛!無關高矮胖瘦、無關美麗醜陋、無關身家背景、無關學歷經歷,無論值不值得,只要你第一眼看到他﹝她﹞的時候有了心動的感覺,便成立暗戀這一件事。不過通常高點兒、瘦點兒、美點兒、有氣質點兒的人成為被暗戀的對象的機率會多一些。這個人無論在何時何地給予你那種心跳跳不停、思緒亂了套、手足會無措的感覺,那就給了你暗戀的好時機。
  有部份人不喜歡暗戀的感覺,當他﹝她﹞對另一個人有了感覺,就想讓全世界都知道他﹝她﹞喜歡上他﹝她﹞了!這種人會在第一時間選擇表白,因此這種人不列入暗戀的狀況之內。
  本人和大部份人都覺得:愛在曖昧不明時最美。通常在一段戀愛成立前,雙方都會對對方保持一種暗戀的感覺,短則幾分鐘,長則幾年、甚至幾十年都有。當雙方都確定自己喜歡上對方,這叫兩情相悅,不列入暗戀的狀況中。暗戀是當事人不想讓對方知道自己喜歡上對方的時候產生的,他﹝她﹞會開始享受自己喜歡一個人的感覺,心裡甜滋滋的、心情美呆呆的,做什麼事都想到對方,無論身在何處都思念對方,會在想到他﹝她﹞時偷偷地笑,很想唱歌跳舞來鼓勵自己這樣勇敢地暗戀一個人。
  此時,便有了第二條,「時間」。你要有相當的心理準備,計算你暗戀一個人的時間。既然你選擇暗戀他﹝她﹞,就表示你有無法言明的原因去向他﹝她﹞表白,不管是時機不對,或是空間不對,或是種種妨礙你向對方表達喜歡的理由,你都該明白,暗戀產生了時間給你,在這段不知何時能結束的時間裡,你都處於暗戀的狀況,無論你身邊的親朋好友知不知道,你都只是偷偷喜歡一個讓你哭笑不得的人。
  這時,你只能做一件事,那就是等待。等一個適當的時間、等一個適當的距離、等一個適當的機會,等你和對方都有心理準備,讓你去告訴他﹝她﹞:我喜歡你。
  不管你與他﹝她﹞認識的時間有多久?不管你與他﹝她﹞相隔的距離有多遠?不管你與他﹝她﹞之間的告白機會有多少?你都該堅持這一份暗戀,哪怕是哪種方式?哪種條件?哪種環境?你都該保持一顆戀慕對方的心;心裡想著對方有多好?對方有多美﹝帥﹞?對方有多優秀?對方有多值得你去喜歡?你滿腦子都是對方的身影,他﹝她﹞的一舉一動、他﹝她﹞的一言一行、他﹝她﹞的一顰一笑,你都記得、你都關心、你都牽掛,因為他﹝她﹞是你的最愛,是你拼死也要保護的對象,你喜歡他﹝她﹞,在你心中,他﹝她﹞總是最好的、他﹝她﹞總是最棒的、他﹝她﹞總是最讓你想去擁有的。
  不管是白天想著他﹝她﹞、夜裡夢著他﹝她﹞,不管你有多痛、多慘、多苦、多傷,你只要記著他﹝她﹞給你的開心與喜悅,哪怕只是一絲絲、一點點、若即若離的,你都覺得值了!好了!對了!正確了!暗戀給予你充份而正當的理由去做勇敢的、癡心的、傻傻的、笨蛋才會做的事,任何困難迎面而來你都不怕,只要等,等他﹝她﹞懂你、理你、看你、接受了你,再長的時間你都歡天喜地的守候著,那一個讓你心兒瘋狂跳動的人,回頭輕輕喚你的名字,對你微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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